根據(jù)我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(guī)定和實際工作需要,濱州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錄職位及計劃
全市公安機關計劃招錄警務輔助人員42名,其中,惠民縣公安局35名,博興縣公安局7名。具體職位、招錄計劃及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《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職位表》(附件1)。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,不具備執(zhí)法資格,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(jiān)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
(三)年齡在18周歲以上,具有高中(中專)及以上文化程度,各職位年齡、學歷具體要求詳見《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職位表》(附件1)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職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;
(五)身體健康,體形端正,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,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,無色覺異常,無文身,無肢體功能障礙等,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6,其中,從事特警輔助工作的,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8,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.0;
(六)具備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(七)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錄用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、人民警察、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、子女,退役軍人、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,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,人民警察類高等學校畢業(yè)生,以及具有職位所需專業(yè)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;
(八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:
1.參加暴力恐怖、民族分裂、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,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被追究刑事責任的;
3.有吸毒、賣淫嫖娼、賭博違法行為的;
4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;
5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的;
6.警務輔助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7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8.國家和省規(guī)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現(xiàn)役軍人,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(yè)生以及經(jīng)我市公安機關確認警務輔助人員身份的,不得報考,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(yè)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。
我省技工學校(技師學院)全日制畢業(yè)生,畢業(yè)時取得中級工、高級工、技師(含預備技師)職業(yè)資格的,可以分別按照中專、大專、本科學歷,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(yè)的職位。
三、報名與資格審查
本次招錄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和網(wǎng)上報名兩種方式,報考惠民縣公安局的人員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,報考博興縣公安局的人員采取網(wǎng)上報名方式,具體報名方式及時間、地點、咨詢電話等詳見《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信息匯總表》(附件2)。
報名時,應當仔細閱讀《報考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4),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,一經(jīng)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,因提交報考申請材料不準確、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,影響報名的,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。
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。在招錄各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(xiàn)報考人員隱瞞、弄虛作假、違背誠信承諾或者不符合招錄資格條件的,均可以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。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、資格證書以及其他未明確時限的資格條件,報考人員均應于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。
體能測評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等相關情況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各單位的信息發(fā)布網(wǎng)站,及時了解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,若因個人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錄用的,責任自負。
(一)現(xiàn)場報名
惠民縣公安局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的方式進行,報考人員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并參加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。
現(xiàn)場報名及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3)、《報考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4)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(3)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包括索引頁和本人頁);
(4)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一并提交在學信網(wǎng)下載打印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,國(境)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;
(5)我省技工院校畢業(yè)的須提供職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2015年6月以后畢業(yè)的技工院校畢業(yè)生需一并提交在人社部官網(wǎng)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(http://rsrc.mohrss.gov.cn/jxxxcx)上查詢的信息截圖;
(6)退役軍人提交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(二)網(wǎng)上報名
博興縣公安局采取網(wǎng)上報名的方式進行,報考人員通過本人關注并進入微信公眾號“博興公安”,點擊“輔警招錄”-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”-“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”,填報個人信息并報名。報考人員通過本人微信注冊僅限本人報名,不得為他人報名。
網(wǎng)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:
(1)提交報名申請。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8:30至12月1日下午17:3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,提交報考申請,每次只能選報1個崗位,選報崗位后,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。
(2)查詢資格初審結果。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8:30至12月2日下午17:3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,點擊“資格初審結果”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。資格初審未通過的,可以根據(jù)反饋情況修改報名申請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,2023年12月1日下午17:30以后,報名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不能再修改報名申請材料和改報其他崗位。報考人員要合理安排報名時間,根據(jù)本人的專業(yè)、意愿和職業(yè)規(guī)劃等盡早報名,盡量避免后期集中報名,以免錯失報名機會。
(3)打印報名登記表。資格初審通過后,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打印《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)。
四、體能測評
體能測評按照省人社廳、省衛(wèi)計委、省公安廳《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公通〔2017〕30號)要求,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(附件5)執(zhí)行。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,分別是“10米×4往返跑”、“男子1000米跑、女子800米跑”和“縱跳摸高”。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,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,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。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。
參加體能測評前,報考人員須簽訂《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》(附件6)。對冒名頂替、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規(guī)定的,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,對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,視為自動放棄資格。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,應在測評后30分鐘內(nèi)提出申訴或舉報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筆試
體能測評合格的,進入筆試范圍。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,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從事招錄職位工作須具備的基本素質,筆試內(nèi)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、公安基礎知識、法律知識、時事政治等。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成績,報考人員須達到單位確定的筆試合格分數(shù)線,方可進入面試階段。
六、面試
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(shù)線的報考人員中,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。招錄計劃3人及以下的,按照面試人數(shù)與招錄計劃3: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;招錄計劃3人以上的,按照面試人數(shù)與招錄計劃2: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,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;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按實有人數(shù)確定參加面試人員。采取網(wǎng)上報名的,面試前組織面試人選進行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,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。
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,采用百分制辦法計分。面試結束后,按照筆試成績占40%、面試成績占60%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。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(shù)點后兩位數(shù),尾數(shù)四舍五入。
七、體檢和政治考核
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等額確定各職位參加體檢和政治考核的人選。如同一職位出現(xiàn)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,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。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,方可確定為體檢和政治考核人選。
(一)體檢。體檢項目和標準,按照省人社廳、省衛(wèi)計委、省公安廳《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公通〔2017〕30號)要求執(zhí)行。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進行,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。報考人員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為自動放棄資格。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疾病、病史的,體檢結果無效,取消錄用資格。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,可以申請復檢,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,復檢只能進行一次,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。
(二)政治考核。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考核。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關要求進行,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,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、近親屬進行延伸考察??疾炱陂g,報考人員須向招錄單位提交個人信用報告(報告時間應在本公告發(fā)布時間之后)。
八、錄用及錄用后待遇
根據(jù)體能測評、考試、體檢、政治考核結果,確定最終擬錄用人員名單,并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按規(guī)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。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,試用期限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試用合格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確定工資待遇,試用不合格的,解除勞動關系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。
特別提示:
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凡有假借公安機關、公安機關委托等名義舉辦的考試輔導班、輔導網(wǎng)站或發(fā)行的出版物等,均與本次考試無關。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,避免被誤導干擾,切勿上當受騙。
附件:1.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職位表.xls
2.2023年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信息匯總表.xlsx
3.濱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.docx
4.報考誠信承諾書.docx
5.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.docx
6.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.docx
濱州市公安局
2023年11月21日
文章來源:http://ga.binzhou.gov.cn/art/2023/11/21/art_120326_10285423.html